4月1日起停止核准450-470MHz无线电发射设备 为LTE准备

News | 07-1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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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2012年4月1日起停止核准含450-470M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

  为保障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管理,落实《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信无函[2002]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信无函[2005]20号)中的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各无线电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停止对含有450-470M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不再办理已取得含有该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的延期手续。

  为了全球采用先进宽带移动技术,早在2007年,ITU在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上就确定了450-470 MHz 频段为国际移动通信3G/后3G频谱。后来,欧洲针对该频段提出了7种方案,均为FDD方案,我国也于2010年对该频段提出过两种方案,一种为FDD方案,一种为TDD方案,但目前ITU对各种方案均没有回应。

  据介绍,450-470MHz频段是优质频段,目前主要用于集群对讲业务,使用用户、应用种类非常丰富,此次停止该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停止延期,逐步清理该频段,将为未来无线宽带发展提供宝贵、良好的频率资源。